正文 (一) 若识无实境,即处、时决定,相续不决定,作用不应成。

类别:子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唯识二十论

    【原文】

    即于此义有设难言。颂曰:

    若识无实境,即处时决定,相续不决定,作用,不应成。(—)

    论曰:此说何义?若离识实有色等外法,色等识生不缘色等,何因此识有处得生,非一切处?何故此处有时识起,非一切时?同一处时有多相续,何不决定随一识生,如眩翳人见发蝇等,非无眩翳有此识生?复有何因诸眩翳者,所见发等无发等用,梦中所得饮食刀杖毒药衣等无饮等用,寻香城等无城等用,余发等物其用非无?若实同无色等外境,唯有内识似外境生,定处定时,不定相续,有作用物,皆不应成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就有人对于这层道理假设一种疑难说。颂曰:

    假使唯有识而无实在的境界,

    那么就应当没有限制一定地方之可言,

    (随在什么地方都能见得那回事,)

    又应当没有限制一定时候之可言,

    (随在何时都能见得,)

    又应当没有不限定什么人都能之可言,

    又应当没有功用之可言。(—)

    论曰:这是说什么道理呢?假使色等识(关于色等的识)起来的时候,不会缘(想到或分别得)离识以外的实在色等,为什么这种识要有一定地方才能起来,并非随处能起?又为什么要一定的时候而非随时能起?又为什么同在一处一时有许多人而不限于某某的识才起来,也像限于眼花有翳的人才见得发蝇等,好眼的就不然?又有什么道理眼花有翳的所见发等就没有他们的用处,又梦里所得着的饮食刀杖毒药衣服等就没有可渴可吃等用处,又海市蜃楼就没有做城市的用处,而其余的发等(饮食城市等)并非无用?  (如都无实在,应当一概无用。)所以,假使都一样的没有色等外面境界,但有内识像是外面境界显现出来,那么,限定地方,限定时候,不限定谁人,有作用的东西,这四层都就不该有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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