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◇ 改元大赦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汉文

    (元封元年四月)

    制诏御史:朕以眇眇之身,承至尊,兢兢焉惧不任。维德菲薄,不明於礼乐,修祠大一,若有象景光,屑如有望。(此三语《汉书》作「故用事八神,遭天地况施,著见景象,然如有闻。)震於怪物,欲止不敢,遂登封泰山,至於梁父而后禅,肃然自新,嘉与士大夫更始。(此下《汉书》有「其以十月为元封元年」)赐民百户牛一,酒十石,加年八十孤寡布帛二匹,复博、奉高、蛇丘、历城无出今年租税。其大赦天下,如乙卯赦令。行有过毋有复作,事在二年前,皆勿听治。(《史记·封禅书》,又褚补《武纪》作「依依震於怪物」,又略见《汉书·武纪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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