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◇ 地震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汉文

    (本始四年四月)

    盖灾异者,天地之戒也。朕承洪业,奉宗庙,托於士民之上,未能和群生。乃者地震北海、琅邪,坏祖宗庙,朕甚惧焉。丞相、御史其与列侯、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,有以应变,辅朕之不逮,毋有所讳。令、三辅、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。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,条奏;被地震坏败甚者,勿收租赋。(《汉书·宣纪》,又见《夏侯胜传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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