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◇ 初陵勿置县邑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汉文

    (永光四年十月)

    安土重迁,黎民之性;骨肉相附,人情所愿也。顷者有司缘臣子之义,奏徙郡国民以奉园陵,令百姓远弃先祖坟墓,破业失产,亲戚别离,人怀思慕之心,家有不安之意,是以东垂被虚耗之害,关中有无聊之民,非久长之策也。《诗》不云乎?「民亦劳止,迄可小康,惠此中国,以绥四方。」今所为初陵者,勿置县邑,使天下咸安土乐业,亡有动摇之心。布告天下,令明知之。(《汉书·元纪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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