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 ◇ 奏没入诸下里物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汉文

    商贾或豫收方上不祥器物,冀其疾用,欲以求利,非民臣所当为。请没入县官。(《汉书·酷史传》:昭帝大行时,方上事暴起,用度未办,延年奏言奏可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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