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十七 ◇ 广川王去罪议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
全汉文
去悖虐,听后昭信谗言,燔烧烹煮,生割剥人,距师之谏,杀其父子。凡杀无辜十六人,至一家母子三人,逆节绝理。其十五人在赦前,大恶仍重,当伏显戮以示众。(《汉书·景十三王传》:本始三年制曰:「与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博士议。」议者皆以为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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