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十八 ◇ 奏更傅太后及丁姬梓宫珠玉衣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汉文

    前共王母生,僭居桂宫,皇天震怒,灾其正殿;丁姬死,葬逾制度,今火焚其椁。此天见变以告,当改如媵妾也。臣前奏请葬丁姬复故,非是。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宫,珠玉之衣非藩妾服,请更以木棺代,去珠玉衣,葬丁姬媵妾之次。(《汉书·定陶丁姬传》:既发傅后冢,开丁姬椁户,莽复奏言,奏可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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