败战计 第三十六计 走为上

类别:子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三十六计

    【原文】全师避敌,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
    【注释】左次无咎:《诚斋易传》认为:“左次乃退舍之谓也。”咎,

    过失,罪责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全军退却,避开强敌。这种以退为进的军事策略,并不违背正

    常的用兵法则。

    【讲解】此计语出自《南齐书•王敬则传》:“檀公三十六策,走是上

    计。汝父子唯应急走耳。”原指事情发展到无可奈何的地步,别无良策,只

    能出走。在军事上,此计是指在敌强我弱、我方无法取胜的情况下,主动撤

    退,保守实力的一种谋略。古人对此计多有论述。《孙子兵法•计篇》:“强

    而避之”。《吴子•应变篇》:“不胜速走,……退还务速。”《淮南子•兵

    略训》:“实则斗,虚则走。”《百战奇略•退战》:“凡与敌战,若敌众

    我寡,地形不利,力不可争,当急退以避之,可以全军。”在现代,毛泽东

    在战争实践中总结出游击战十六字诀,其首要一条就是“敌进我退”。此计

    有如下含义:(1)以退为进。如果敌人具有绝对优势,我方强攻无力而又固

    守不能,最好的办法是有计划地组织撤退,以便积蓄力量,寻机东山再起。

    今日的退却,是为了明日更快地前进,这就是“退一步,进二步”的道理。

    (2)知难而退。客观上办不到的事情,就不要人为强求,否则盲目蛮干,

    会贻害无穷。知其不可为而不为,是一种明智的抉择,可以避免时间上的浪

    费和力量上的损失。

    (3)急流勇退。指人在得志时,为保持名节或避免祸端及时隐退。事情

    发展到顶点,便向相反的方向转化,所以古训有“物极必反”、“否极泰来”

    的说法。文种不听劝告,贪恋禄位,最后被勾践所害。石守信反应敏捷,请

    求宋太祖释去兵权,得以终者。历史的教训历历在目,不可不察。

    此计可以通俗解释为“打得赢就打,打不赢就走”。因此,若能取胜,

    就不要先走。“走为上”的意思不是说此计是三十六计中最高明的计谋,而

    是说在处于劣势时不要硬拼,及时撤离乃是上策。稍遇挫折,便丧失信心,

    望风而逃,这是典型的逃跑主义,不可与“走为上”相提并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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