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◎谥法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梁章钜 书名:
浪迹丛谈
定例:一品官以上应否予谥,请旨定夺,二品以下无谥,其有予谥者,系奉特旨。或效职勤劳,或没身行阵,或以文学,或以武功,均得邀逾格茂典,而乾隆十七年韩以工制义追谥文懿,三十年王士祯以工诗追谥文简,尤为稽古殊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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