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◎三保太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梁章钜 书名:浪迹丛谈

    前明三保太监下西洋,至今滨海之区,熟在人口,不知何以当日能长驾远驭、陆水栗如是。按《明史郑和传》载:郑和,€南人,世所谓三保太监者也。成祖疑惠帝亡海外,欲踪迹之,且欲耀兵异域,示中国富强。永乐三年,命郑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,治大舶修四十四丈、广十八丈者六十有二,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。自苏州刘家河泛海至福建,复自福建五虎门扬帆,首达占城,以次遍历诸番国,宣天子诏,赍金帛给赐其君长,不服,则以武临之。和经事三朝,先后凡七奉使,星槎所历,三十余国。第一次在永乐三年六月,命郑和、王景弘等,至五年九月还,诸国使者,随和朝见,献所俘三佛齐酋长,戮之。第二次在永乐六年九月,再使往锡兰山,截破其城,禽其王,九年六月献俘于朝。赦不诛,释归国。第三次在永乐十年十一月,再使往苏门答刺。禽其伪王,并俘其妻子,以十三年七月还。第四次在永乐十四年,满刺加、古里等十九国咸遣使朝贡,因命和等往赐其君长,十七年七月还。第五次在永乐十九年春,和等复往,二十年八月还。第六次在永乐二十二年正月,旧港(即三佛齐)酋长请袭宣慰使职,又使和赍敕印赐之。冬还,成祖已晏驾。第七次在宣德五年六月,又使和等历往忽鲁谟斯等十七国而还。前后所得珍奇贡物,如真腊国(即今之柬埔寨)贡金缕衣、象五十九,阿丹国贡麒麟,苏禄国贡大珠,重七两有奇,忽鲁谟斯国贡麒麟,又贡狮子,麻林国贡麒麟、天马、神鹿之类,不能悉数,而中国之耗费亦不赀矣。

    自宣德以还,远方时有至者,而和亦老且死。自和后,凡将命海表者,莫不盛称和,以夸外番,故俗传三保太监下西洋,为明初盛事云。时通使西番者,有司礼少监侯显。帝闻乌思藏僧尚师哈立麻有道术,善幻化,欲致一见,因通迤西诸番。

    乃令显赍书币往迓,选壮士健马护行。元年四月,奉使陆行数万里,至四年十二月,始与其僧偕来。十一年春,复奉命赐西番尼八刺、地涌塔二国。尼八刺王沙的新葛遣使随显入朝。十三年七月,帝欲通榜葛剌诸国,复命显率舟师以行,其国即东印度之地,去中国绝远,其王赛佛丁遣使贡麒麟及诸方物。榜葛刺之西,有国曰治纳朴儿(“治”《明史》作“沼”)者,地居五印度中,侵榜葛剌。十八年,复命显往宣谕,遂罢兵。宣德二年,复使显赐诸番,遍历乌斯藏、必力工瓦、灵藏、思达藏诸国而还。途遇寇劫,督将士力战,多所斩获,还朝录功升赏者四百六十余人。显有才辨,强力敢任,五使绝域,劳绩与郑和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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