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△发觉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梁章钜 书名:
浪迹续谈
《汉书。高帝纪》:“吏有罪未发觉者赦之。”《淮南子。泛论训》:“县有贼,大搜侠者之庐,事果发觉。”《后汉书。梁松传》:“数为私书请托郡县,发觉免官。”今官文书中犹习用此。
(快捷键:←)
上一页
  
回书目(快捷键:Enter)
  
下一页
(快捷键:→)
如果你对
浪迹续谈
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
点击这里
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
浪迹续谈
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