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◎三总督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梁恭辰 书名:北东园笔录续编

    林子川先生自西域释回,人益轻健,仍在福州授徒讲学,日与家大人过从谈艺,并旁及时事之可惊可喜者。一日,语家大人曰:“乾隆庚子(1780)予公车北上,附三总督(宝)眷船由衢至杭,有一仆守船。予偶问大人有几子?答云:止一子,初生甫数月。因述大人原有两子,巡抚山西时,有县令出,适一骑前行,前导呵之不下,令挥拴之,其人即抽佩刀以拒,刀为前导所夺,询之,则辖下武进士。令以刀诬控,大人遂论死、临刑,其魂即到巡抚署内大诟,满口称冤,扼杀大人之长子,又欲杀其次。大人惧,恳曰:“我为令误,何不仇令而仇我乎?”曰:“令何能杀我,杀我者汝也,我必绝而嗣。”又扼杀之。曰:“我今且杀令。”遂到令署,亦大诟称冤,谓令曰:“汝冤杀我,我必杀汝。”今伏地乞命久之,乃曰:“汝行当获罪,姑饶汝。”遂去。无何,令果以罪去官,遣回家眷。甫出郭门,令之妻女忍发狂,自褫其衣,至尽赤体呼冤,万众骇观,其为厉如此。以传载伯有之事观之.非不可信也。予尝述以诫人。及余到新疆,同事王君笃祜,全椒人,有才学,与予同寓州学官舍,唱酬甚洽。谈次,余为述及此事,王独默然。予又述其事于河南李君时景,李曰:“汝未知乎?此即王某事也。”予挢舌久之,曰:“甚哉!世路之仄也。”子向固尝为王君言之,噫!予之闻是事也,固不知为谁何之人而漫述之以为戒耳。孰知远对万里外邂逅相遇,偶述数十年前传闻之语,乃适亲为其事之人乎?益知事不可妄为,言不可妄发。王君之事往矣,而我乃面暴之以触其所讳,我述王君之事屡矣,乃适述之于王君,而悔其所难追。甚矣,言行不可不慎也。然非李君之言,则亦不知为王君之事矣。此中若有天焉以戒王君并以戒予也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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