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◎嵩明州牧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梁恭辰 书名:北东园笔录四编

    南嵩明州某甲者,时于乡间好行小惠,邻里多悦服之。惟遇公门中人,恒视若仇雠,每极力把持阻挠,虽颇于地方有益,而结怨已深,故平生踪迹不轻入城。偶值嫁女之年,入城购买杂物等件,猝遇胥役,即被押入衙署,回明本官搜求旧案。当将某甲杖责并加枷号,发往该乡地示众。兼有两役押解而行,适遇一深水渡头,某甲无地自容,遂带枷赴水死。时州牧赵某安坐堂皇,闻之亦不甚介意。半年后,当昼假寐,恍惚见戴枷人昂然直入,俄顷之际,内有小婢来报,二夫人已育麟儿。赵某本未举子,合署皆为称庆,独赵某深抱隐忧,于是自撰疏文,为设蘸坛以禳之。几及年余,忽梦中见前之戴枷人曰:“我在乡里,素有好人之称,并无欺压平民之事,不过替人调解,何至必不相容?即欲惩我,亦何必将我枷示乡里,使我做不得人,非逼我于命而何?汝既要我的命,我罪不至死之人,焉肯与汝干休?今到汝家以来,每见汝时时懊悔,可见汝真非要害我命者,冤可解而不可结,我去不与汝结雠矣。”言讫,悠然而逝。梦骤惊醒,但听内传新生公子忽发暴疾,势不能留,合署忙乱,旋报公子逝矣。中外皆来劝慰,而赵某暗中如释重负,后亦寂然。


如果你对北东园笔录四编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北东园笔录四编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