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史》外国贡麒麟者甚多,阿丹国麒麟前足高九尺,后六尺,颈长丈六尺,有二短角,牛尾,鹿身。按:《尔雅。释兽》:“{鹿吝},麇身,牛尾,一角。”
注云:“角头有肉。”《京房传》云:“麇,麇身,牛尾,马蹄,有五彩,腹下黄,高丈二。”《明史》所言颈长如此,未见古书,且不言一角有肉,疑是别种,非真麒麟。
卷四 ◎麒麟类别:子部
作者:清·陆以湉 书名:冷庐杂识
| |
(快捷键:←) 上一页   回书目(快捷键:Enter)   下一页(快捷键:→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