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◎学政不得监临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陈康祺 书名:
郎潜纪闻初笔
嘉庆己巳恩科,浙江学政刘凤诰代办乡试监临,闱后人言藉藉,有“监临打监军,小题大作;文宗代文字,矮屋长枪”之对语,密旨查询。经巡抚阮元以对语达天听,上复遣侍郎托津等三人抵浙按问,刘获重谴,阮亦以徇庇夺官。谕旨中有云:“乡试士子,系由学政录送入闱,刘凤诰本当避嫌,何以辄将监临之事,交伊代办,已属非是。”何以近科秋闱,竟违祖训,仍有以学政监临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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