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◎沈文恪请罢流徙乌喇新例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陈康祺 书名:
郎潜纪闻初笔
圣祖登极,因旱求直言。新例:流罪皆徙乌喇,诏九卿会议。沈文恪公荃谓:乌喇距蒙古三四千里,地不毛,极寒,人兽冻辄毙,徙流罪不当死,不应驱之死地,乃独为疏上之。有旨:令画一。文恪持前议益坚,且曰:“臣此议行,三日不雨者,愿伏欺罔之罪。”圣祖方冲龄,改容纳之。越二日,大雨盈尺,新例竟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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