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◎地名节称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方浚师 书名:蕉轩随录

    何子贞撰其先文安公行状,列文安在府尹任奏疏,动称“顺属”,人讥其陋。谨读乾隆间高庙谕旨:“内外各衙门题奏事件,遇有地名字面,理应遵照全写。向来章疏只图省便,每将地名节称一字,其谬不可枚举。如热河之但称为‘热’,多伦诺尔之但称为‘诺’,则其尤甚者。此皆幕友吏胥相沿行文陋习,形之奏牍,殊非敬谨入告之体。昨户部进蠲免海州、沭阳积欠本内,辄照原题写作‘海属’字样,内阁亦即照依票签,经朕指示改正。今杨应琚奏开渠增垦一折,称巴里坤为‘坤城’,亦令增改发钞矣。前因各该衙门有称满洲、蒙古作‘满、蒙’者,曾经降旨训饬。此等字面,皆可类推,何竟不知举一以例三耶?嗣后凡遇地名字面,一概全写,不得竞简易,致乖体制。钦此!”按:割裂地名字义,最为鄙俗。予曾见无为州公牍称“无邑”,尤可笑。近日粤东罗定属邑每称“三罗”,亦无谓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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