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◎王敬作所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方浚师 书名:蕉轩随录

    “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”,孔安国传曰:“敬为所不可不敬之德,则下敬奉其命。”本作一句读,《东坡书传》曰:“作所者,所作政事也。既敬其事,又敬其德,则至矣。”薛季宣《书古文训》曰:“推之以往,实赖王者敬为之所。”胡士行《尚书详解》曰:“以敬作所,止其所止。”皆作实字读。朱子本孔传。蔡沈集注以所字为句,不可不敬德为句。真氏以蔡说为长。独林之奇《尚书解》是孔传,谓其不可以不敬德,王当敬作之。黄东发亦谓古注作一句读,不费力。后来攻蔡氏者益多。魏子才云:“关西方言,致力于一事曰所。迩言而义远。”李献吉云:“西土人谓着力干此事,则呼为所,今作处所解之,便悖。”袁良贵(仁)《蔡传考误》云:“‘君子所其无逸’,注训所为处,本吕东莱之说,当时朱晦翁亦讥其太巧。按:《说文》引《诗》‘伐木所所’,训所为用力。杨用修云:‘所犹勉也。西士人谓用力于有事为所。《召诰》“王敬作所”,与此义同。’似觉明顺。”浚师按:“所其无逸”,所字在上。“王敬作所”,所字断不可连下读。是所字在下作实字解为当。宋、元以来,但知引“所其无逸”证“王敬作所”,不知《大诰》“天毖我成功所,予不敢不极卒宁王图事”,此所字焉能作虚字读耶?林之奇驳王氏、苏氏于所字强生义理,其辞为费,而注“成功所”则云“此正我戡定祸乱以成功之所也”,是亦未之思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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