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◎戒子孙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王之春 书名:
椒生随笔
予七世祖船山公讳夫之戒子孙云:勿作赘婿,勿以子女出继异姓及为僧道,勿嫁女受财,或丧子嫁妇尤不可受一丝,勿听鬻术人改葬,勿为讼者证佐,勿为人作呈诉及作歇保,勿为乡团之魁,勿作屠人厨人及鬻酒食,勿挟火枪弓弩网猎禽兽,勿习拳勇咒术,勿作师巫及鼓吹人,勿立坛祀山犭跳神。能士者士,其次医,次则农工商贾,各惟其力与其时。吾不敢望古人之风规,但得似启、祯间稍有耻者足矣。凡此所戒,皆船山公所深鄙者。若饮博狂荡,自是不幸而生此败类,无如之何。然其由来,皆自不守此戒,丧其恻隐羞恶之心耳。
(快捷键:←)
上一页
  
回书目(快捷键:Enter)
  
下一页
(快捷键:→)
如果你对
椒生随笔
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
点击这里
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
椒生随笔
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