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上 ○论亩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董谷 书名:
碧里杂存
亩法古今不同,《汉书》盐铁议曰:“古以百步为亩,汉高帝以二百四十步为亩。”今时俗语云,横十五竖十六,一亩田稳稳足。盖以十五乘十六,正是二百四十。若古之百步,以今弓准之,则其一亩当今四分强耳。故后稷为田一亩三亩广尺深尺,是横过一弓,直长一百弓也。古之一夫百亩,当今四十一亩耳。播种之区一亩三亩,通计百亩三十丈阔六十丈长耳。传言颜子有田百亩,信乎,其贫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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