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 服饰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顾起元 书名:客座赘语

    留都妇女衣饰,在三十年前,犹十余年一变。迩年以来,不及二三岁,而首髻之大小高低,衣袂之宽狭修短,花钿之样式,渲染之颜色,鬓发之饰,履綦之工,无不变易。当其时,众以为妍,及变而向之所妍,未有见之不掩口者。宋周辉清波杂志言:「辉自提孩,见妇女装束数岁即一变。」又赵彦卫云麓漫抄载清微子服饰变古录尤备。乃知国家全盛之日,风俗类然。然变易既多,措办弥广,人家物力大半销耗,因之有如宋仁庙之禁销金、真珠、白角、长冠子,亦挽回靡俗之一助也。服舍违式,本朝律禁甚明,大明令所著最为严备。今法久就弛,士大夫间有议及申明,不以为迂,则群起而姗之矣,可为太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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