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 大明会典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是书创于弘治十五年。续修于正德四年。司礼监刻印颁赐。再修于嘉靖二十八年。进呈未刊。万历四年题准重修。十五年进呈。礼部刊行。其条例大约出洛阳、余姚之手。以六部都通大为主。联以小九卿五府。而以宗人府冠于文职衙门之首。据鄙见。衙门职官原有勋、戚、文、武、四号。下至乐字号而止。宗人府掌王府之事。在勋臣之上。盖太祖重天潢。非臣下所敢儗着。若题出宗人府在前。述分封、命名、设官、王牒、掌印之概。此后以勋、戚、文、武为叙。特详文职衙门。载一切兴革本末。而纳乐字号于礼部。庶有次第。若指宗人府为文职衙门。则义有所未安。想当时不过以府有经历一员。不可不收。又以宗人府体面。不得不冠之首。则五府独无经历等官。而五府列六部之上。祖制亦岂得独违耶。

    仪制莫重于登极。当以为首。乃居朝仪之后。宴莫大于庆成。宜详。止书大略。至封爵。是国家重典。并未一及。

    朝贺仪以主上冠于太皇太后之前。是矣。中宫虽配帝之尊。而正外、正内。原自有别。亦冠于太皇太后之前。均内也。以妇先姑。可乎。丧礼以皇太后居先。是矣。然列孝慈皇后于章圣皇太后之后。不已太甚乎。开天圣后乃不得居第七代藩国尊崇之后之前。虽仪注非实事。宁不触目动心。据臣意见。凡关帝、后、宫禁者。宜以朝代为先后。各衙门则以类纂入可也。

    两京山陵石像十八对。首言石狮子一对。坐卧各一。次云石兽一对。兽乃百兽之总名。当何所指。或曰。自来称虎为兽。考晋书成于唐魏征等。唐太宗称制临之。以太祖名虎。改称曰猛兽。然亦双文。非单举也。况虎乃武官六品服色。文臣即五品皆同。用于墓道。原不入帝王门队。当是天鹿。而临文者求其状与说不可得。则姑曰兽云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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