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二 兵制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神农以石为兵。黄帝以木为兵。蚩尤以铜、铁为兵。挥于作弓。夷牟作矢。汤筑五库藏五兵。秦孝公以战获首功多寡授爵。秦二世发闾左民戍边。汉惠帝令戍卒岁更。武帝置八校尉、五属国。宣帝募佽飞射士。初置屯卫、屯田。后魏作府兵。后周置十二卫兵。隋置军器监。始募民为骁果。唐玄宗募兵宿卫。募丁壮实边。昭宣帝文民面为军。五代晋籍乡兵。国初立大都督府。洪武十三年。分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、五都督府。而卫所则立于元年。有京卫、外卫之分。亲军十二卫不在京卫之列。中都河南、山东、大宁、有入卫班军。文皇就中摘出北征。分为五军。归则团操。号曰京营。大率五千六百人为一卫。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。一百二十人为一百户所。其官增设无定员。召募始于正统己巳。踵于嘉靖庚戌。征倭处州兵、河南毛葫芦、山东抢手、皆募兵也。两广用土兵。洪武初已然。后四川、云贵、亦如之。在制驭何如。大征居其十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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