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二 刑人而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宁国诸生周世禄有仆逃孝丰。抵罪当赎金。械送本县。县令欲毙之狱。周代偿而舍之。其子希旦举进士。为莆司理。公训之。无深文。无淫刑。古者怒而刑人。今或笑而刑人。怒则仇矣。笑则乐。仇之已甚。又可乐乎。余尽见有刑人而笑者。不独有司。此言真刺骨可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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