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闻声音,数得几数,起作上卦,加时数配作下卦。有以声音,如闻动物鸣叫之声,或闻他人敲击之声,皆可作数起卦。
【白话释意】
凡听声音起卦,以所听到的声音起作上卦,以听到声音的时辰数起作下卦。例如,听到动物的鸣叫声或他人的敲击声等等,都可以作为起卦的声音数。
卷一 十六 声音占类别:经部
作者:邵雍 书名:梅花易数
| |
(快捷键:←) 上一页   回书目(快捷键:Enter)   下一页(快捷键:→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