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○宗藩 【楚宗伏法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

    楚宗劫槓一案,起于道臣周应治之报反,成于抚臣赵可怀之鐐杻。后来处分诚过,然劫掠货财,又无端杀一巡抚尚书,何可末减?狱成赐死足矣,身首异处,已觉太过,至行刑显陵,则舛甚矣。显陵为兴邸旧园,与太祖子孙何预?

    而祭告之耶?始则地方诸臣贪功,妄报称兵谋逆。一时喜事者,如郧阳巡抚胡心得等,勒兵境上,疏请会师,张大其事,以致

    用此重典。今攻故相者,至谓楚宗无死法,此议又未确。时贤特欲白江夏之冤,甚四明之罪,未免矫枉过正。总之前案失之苛,后案失之纵,皆时局使然,非通论也。善乎袁中郎之诗曰:“国体藩规俱不论,老臣涂血也堪怜。”尽之矣!


如果你对万历野获编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万历野获编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