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统元年,初设提学省直宪臣。时山东提学佥事薛瑄,疏请凡廪生考斥者,俱追粮为民,时以为苦。至成化九年,北直隶提学御史阎禹锡奏:“今斥生已奉敕充吏,请停追粮。”上许之。禹锡起家甲子乙榜,为国子学正,曾充天顺四年会试同考官,寻升监丞。值天顺七年会试,火焚举场,禹锡疏请赠举子焚死者俱为进士。礼科驳其非,下锦衣狱讯治。
既而用其言宥之,成化中遂入台班。先禹锡以国子学正掌京卫武学,上疏谓武学生俱纨袴子弟,骄惰不学,今后武生考劣等,俱宜追所食廪粮,以警其余。上亦允之。其持论不同又如此。
盖斟酌时宜,通达国体之士也。按正统四年八月,江西南安知府林芊言:“比者提学薛瑄,以生员有疾罢斥者,追所给廪米。
臣以为不幸有疾,罢之可也。至于廪给,縻费于累岁,而追索于一朝,固亦难矣。且父兄不能保子弟之无疾,今惩偿纳之苦,孰肯令其就学。”上是之,行体部除其令矣。何以成化间,而禹锡又有免追之疏,想林疏已行而中止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