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靖六年秋,时届圣诞,上谕辅臣曰:“朕思每年初度,一应该衙门援例请建斋祈寿,夫人君欲寿,非事斋醮能致,果能敬天,凡戕身伐命事,一切致谨,必得长生。
今将内二经厂,外二寺,凡遇景命初度,一应斋事,悉行禁止。
所谓省一分有一分益。止存朝天宫一醮,以仿春祈秋报,庶见崇正之意。”上此谕洞达天人之际,杜革淫祀,可谓至严。又十许年,而斋醮事兴,移跸西苑,躬尚玄修。自旱涝兵戎,以至吉凶典礼,先则叩玄坛,后则谢玄恩。若报捷,又云仰仗玄威,如此几三十年,视六年圣谕,遂若两截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