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○内阁 【朝士匿丧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补遗

    永乐七年,御史方恢,父丧不丁忧。太子曰:御史,朝廷纪纲之官,彼既不孝,何以纠正百官?执送上行在治之。永乐十四年,刑科给事中丁钰者,本淮安府山阳县民,以刁讦著名,因里人赛社,诬告其聚众为妖,坐死者凡数十人,法司上言以为忠,特授今官。后坐母忧未满,辄随众大祀斋宫,为御史所劾,时上亦行幸北京,逮至行在,以大不敬论戍。正统元年,礼部司务范继先,闻母丧匿不举,命降边远杂职。正统五年,博兴知县梁吉,襄阳训导马坐,俱坐匿母丧为民。正统十四年,给事中王汝霖,父永和死于土木,不知哀,而嬉笑自如,为刑部侍郎耿九畴等所发。嘉靖九年十二月,吏部侍郎董钺,闻父丧不去位,御史胡明善发其事,上命都察院行勘,既而都御史王廷相言,御史所奏不妄,下部覆议,命革职为民,永不叙用。夫方恢、丁钰、王汝霖,皆列台省,继先亦在部署,其余亦士人读书,乃敢悖逆至此,固可怪恨。董中峰以会元鼎甲,负一代重名,乃作此丧心事,已无面目居人世,他日何以得昭雪复官,身后崇赠大宗伯,赐上谥文简,似不可解,穆宗初元,滥恩亦其一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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