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○兵部 【刺军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补遗

    宋健儿刺面,以防逃逸。韩琦欲刺陕西义勇手,司马光争之不从。南宋有八字军,自刺其面,云“誓杀金贼,报效赵皇”,后从刘锜。败兀术于顺昌者是也。然未有刺臂者。

    本朝极重黔刺,太祖厉禁不许,嗣圣滥用,乃有极可笑者。如景泰中,武清侯石亨为总兵,请征剿也先,军人一胜二胜者,得保家产;四胜五胜者,左右臂各刺“赤心报国”四字。景帝曰:领军胜虏,刺字是刑罚,加于无罪不近情。不许。武人不学,妄议至此。


如果你对万历野获编补遗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万历野获编补遗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