颐养部 ○鳖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李渔 书名:闲情偶寄

    【原文】

    “新粟米炊鱼子饭,嫩芦笋煮鳖裙羹。”林居之人述此以鸣得意,其味之鲜美可知矣。予性于水族无一不嗜,独与鳖不相能,食多则觉口燥,殊不可解。一日,邻人网得巨鳖,召众食之,死者接踵,染指其汁者,亦病数月始痊。予以不喜食此,得免于召,遂得免于死。岂性之所在,即命之所在耶?

    予一生侥幸之事,难更仆数。乙未居武林①,邻家失火,三面皆焚,而予居无恙。己卯之夏②,遇大盗于虎爪山,贿以重资者得免,不则立毙。予囊无一钱,自分必死,延颈受诛,而盗不杀。至于甲申、乙酉之变③,予虽避兵山中,然亦有时入郭。其至幸者,才徙家而家焚,甫出城而城陷,其出生于死,皆在斯须倏忽之间。噫!予何修而得此于天哉?报施无地,有强为善而已矣。

    【注释】

    ①乙未:清顺治二年,公元一六五五年。

    ②己卯:明崇祯十二年,公元一六三九年。

    ③甲申、乙酉之变:甲申,公元一*五年;乙酉,公元一*五年。全句指一*四年明亡于清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“新粟米炊鱼子饭,嫩芦笋煮鳖裙羹。”在山林中隐居的人写这两句话炫耀其得意,可见其中的美味。我对于水产没有一种不喜欢吃,只不喜欢鳖,吃多就会口干舌燥,这真是难以理解。一天邻居用网抓到一只大鳖,请大家去吃,结果吃鳖的人接连死了,只是喝口汤的人,也病了几个月才好。我因为不喜欢吃这个,所以幸运地没被请去,于是就免于死。难道性情之所在,也就是命的所在吗?

    我一生中以为侥幸的事,更是不知道经历多少了。乙未年我住在杭州,邻居家失火,三面的房子都跟着烧着了,只有我的房子没事。己卯年夏天在虎爪山遇见强盗,只有交出重金才能免一死,否则的话立刻会被打死。我一文钱也没有,自以为一定会死,就伸着脖子等死,但强盗却没有杀我。至于甲申、乙酉的变乱,我虽然到山里躲避战乱,但有时候也会到城里。最幸运的是,才刚搬家家就被烧,刚出城城就被攻陷,死里逃生,都在片刻之间。唉!我做过什么善行而得到上天这样的保佑呢?不知道怎么报答上天的恩宠,只有努力行善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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