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●鸟引尸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闵文振 书名:涉异志

    严陵卢廷俊为临川知县时,有饶姓女许唐家子未嫁,女私于人。一日婿至女家,嗔而杀之,匿其尸。婿母诉于县,女家不承,廷俊焚香祝天曰:“愿雪婿冤。”翌日之后,有鸟飞鸣甚哀,廷俊曰:“得非死者诉冤乎?果尔宜前导。”鸟即飞而前使人尾之,至深谷中乃得尸,女家惊服抵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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