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书答 与杨定见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李贽 书名:焚书

    世人之我爱者,非爱我为官也,非爱我为和尚也,爱我也。世人之欲我杀者,非敢杀官也,非敢杀和尚也,杀我也。

    我无可爱,则我劝直为无可爱之人耳,彼爱我者何妨乎!我不可杀,则我自当受天不杀之佑,杀我者不亦劳乎!然则我之加冠,非虑人之杀和尚而冠之也。侗老原是长者,但未免偏听。故一切饮食耿氏之门者,不欲侗老与我如初,犹朝夕在武昌倡为无根言语,本欲甚我之过,而不知反以彰我之名。

    恐此老不知,终始为此辈败坏,须速达此意于古愚兄弟。不然,或生他变,而令侗老坐受主使之名,为耿氏累甚不少也。

    小人之流不可密迩,自古若是,特恨此老不觉,恐至觉时,噬脐又无及。此书览讫,即封寄友山,仍书一纸专寄古愚兄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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