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杂述 移住上院边厦告文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李贽 书名:焚书

    龙湖芝佛院佛殿之后,因山盖屋,以为卓吾藏骨之室。盖是屋时,卓吾和尚往湖广会城,居士杨定见及常住僧常中、常通等告神为之。二和尚归,又告神添盖两厢,及前廊边两厦。

    草草成屋,可居矣,和尚但念力出众人,成此大屋,宴然居之,不特心神不安,面貌且有厚颜也。屋成,遂题扁悬其额曰:“阿弥陀佛殿”。中塑西方接引佛一尊,高一丈二尺,以为院僧三时念佛、瞻像皈依之地。南向厢房三间,塑起普陀悬崖,坐观世音菩萨于崖石波涛之上,以显急苦难大慈悲之力,使众僧有所依怙,不生怖畏。前廊五间,中间塑韦驮尊者金像一区,连座高九尺,专赖其拥护僧众,使精勤者获利益,怠昏者用一杵,故扁其额曰“护法尊者之殿”,而观音则直书“南无观世音菩萨”七字而已。殿之东西,供养达磨、伽蓝二像。

    门楼北上,其神在上,南向则为执金刚神,专听护法尊者主使。有此种种慈悲威严佛菩萨真容,则和尚借佛背后半间丈室以藏骨,心亦安矣。今尚未塑佛,未敢入居正室,且亦未敢谢土。何也?土木之功未得止,则动土之事尚有劳也。公欲择日入居边厦,不得不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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