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读史 党籍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李贽 书名:焚书

    “安石误国之罪,本不容诛;而安石无误国之心,天地可鉴。主意于误国而误国者,残贼之小人也,不待诛也。主意利国而误国者,执拗之君子也,尚可怜也。”卓吾曰:“公但知小人之能误国,而不知君子之尤能误国也。小人误国犹可解救,若君子而误国,则未之何矣。何也?彼盖自以为君子而本心无愧也。故其胆益壮而志益决,孰能止之。如朱夫子亦犹是矣。故予每云贪官之害小,而清官之害大;贪官之害但及千百姓,清官之害并及于儿孙。

    余每每细查之,百不失一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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