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 女子夜绩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续笔
《汉·食货志》云:“冬,民既入,妇人相从夜绩,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。”谓一月之中,又得半夜,为四十五日也。必相从者,所以省费燎火,同巧拙而合习俗也。《战国策》甘茂亡秦出关,遇苏代曰:“江上之贫女,与富人女会绩而无烛,处女相与语,欲去之。女曰,妾以无烛故,常先至扫室布席,何爱余明之照四壁者?幸以赐妾。”以是知三代之时,民风和厚勤朴如此,非独女子也,男子亦然。《豳风》“昼尔干茅,宵尔索绹”,言昼日往取茅归,夜作绹索,以待时用也,夜者日之余,其为益多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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