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二 唐制举科目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续笔

    唐世制举,科目猥多,徒异其名尔,其实与诸科等也。张九龄以道佯伊、吕策高第,以《登科记》及《会要》考之,盖先天元年九月,明皇初即位,宣劳使所举诸科九人,经邦治国、材可经国、才堪刺史、贤良方正与此科各一人,藻思清华、兴化变俗科各二人。其道侔伊、吕策问殊平平,但云:“兴化致理,必俟得人;求贤审官,莫先任举。欲远循汉、魏之规,复存州郡之选,虑牧守之明,不能必鉴。”次及“越骑攸飞,皆出畿甸,欲均井田于要服,遵丘赋于革车”,并安人重谷,编户农桑之事,殊不及为天下国家之要道。则其所以待伊、吕者亦狭矣。九龄于神龙二年中材堪经邦科,本传不书,计亦此类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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