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四 忌讳讳恶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续笔
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小史诏王之忌讳。”郑氏曰:“先王死日为忌,名为讳。”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太史典礼,执简记,奉讳恶。”注云:“讳者先王名,恶者忌日,若子卯。恶,乌路反。”《左传》:“叔弓如滕,子服椒为介。及郊,遇懿伯之忌,叔弓不入。”懿伯,椒之叔父,忌,怨也。“椒曰:公事有公利无私忌,椒请先入。”观此乃知忌讳之明文。汉人表疏,如东方朔有“不知忌讳”之类,皆戾本旨。今世俗语言多云“无忌讳”及“不识忌讳”,盖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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