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五 过称官品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三笔
士大夫僭妄相尊,日以益甚。予向昔所记文官学士、武官大夫之谚,今又不然。天圣职制:内外文武官不得容人过称官品,诸节度、观察,虽检校官未至太傅者,许称太傅;防御使至横行使,许称太保;诸司使许称司徒;幕职官等称本官;录事参军称都曹;县令称长官;判司、簿、尉许称评事。其太傅、太保,司徒皆一时本等检校所带之官也。自后法令不复有此一项,以是其风愈炽,不容整革矣。
(快捷键:←)
上一页
  
回书目(快捷键:Enter)
  
下一页
(快捷键:→)
如果你对
容斋三笔
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
点击这里
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
容斋三笔
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