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一 帝王讳名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三笔

    帝王讳名,自周世始有此制,然只避之于本庙中耳。“克昌厥后,骏发尔私。”成王时所作诗。昌、发不为文、武讳也。宣王名诵而“吉甫作诵”之句,正在其时。厉王名胡,而“胡为虺蜴”、“胡然厉矣”之句,在其孙幽王时。小国曰胡,亦自若也。襄王名郑,而郑不改封。至于出居其国,使者告于秦、晋曰:“鄙在郑地。”受晋文公朝,而郑伯傅王。唯秦始皇以父庄襄王名楚,称楚曰荆,其名曰政,自避其嫌,以正月为一月。盖已非周礼矣。汉代所谓邦之字曰国,盈之字曰满,彻之字曰通,虽但讳本字,而吏民犯者有刑。唐太宗名世民,在位之日不偏讳。故戴胄、唐俭为民部尚书,虞世南、李世绩在朝。至于高宗,始改民部为户部,世绩但为绩。韩公讳辨云:“今上书及诏,不闻讳浒、势、秉、机,惟宦官宫妾,乃不敢言喻及机,以为触犯。”此数者皆其先世嫌名也。本朝尚文之习大盛,故礼官讨论,每欲其多,庙讳遂有五十字者。举场试卷,小涉疑似,士人辄不敢用,一或犯之,往往暗行黜落。方州科举尤甚,此风殆不可革。然太祖讳下字内有从木从匀者,广韵于进字中亦收。张魏公以名其子,而音为进。太宗讳字内有从耳从火者,又有梗音,今为人姓如故。高宗讳内从勹从口者亦然。真宗讳从心从亘,音胡登切。若缺其一画,则为(恒右下去一),遂并(恒右下去一)字不敢用,而易为常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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