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四 政和文忌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三笔

    蔡京颛国,以学校科举钳制多士,而为之鹰犬者,又从而羽翼之。士子程文,一言一字稍涉疑忌,必暗黜之。有鲍辉卿者言:“今州县学考试,未校文学精弱,先问时忌有无,苟语涉时忌,虽甚工不敢取。若曰:‘休兵以息民,节用以丰财,罢不急之役,清入仕之流。’诸如此语,熙、丰、绍圣间,试者共用不以为忌,今悉绌之,所宜禁止。”诏可。政和三年,臣僚又言:“比者试文,有以圣经之言辄为时忌而避之者,如曰‘大哉尧之为君’,‘君哉舜也’,与夫‘制治于未乱,保邦于未危’,‘吉凶悔吝生乎动’,‘吉凶与民同患’。以为‘哉’音与‘灾’同,而危乱凶悔非人乐闻,皆避。今当不讳之朝,岂宜有此?”诏禁之。以二者之言考之,知当时试文无辜而坐黜者多矣,其事载于四朝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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