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四 判府知府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三笔
国朝著令,仆射、宣徽使、使相知州府者为判,其后改仆射为特进,官称如昔时。唯章子厚罢相守越,制词结尾云:“依前特进知越州。”虽曰黜典,亦学士院之误。同时执政蒋颖叔以手简与之,犹呼云判府,而章质夫只云知府,盖从其实,予所藏名公法书册有之。吾乡彭公器资有遗墨一帖,不知与何人?其辞曰:“某顿首,知郡相公阁下。”是必知州者,故亦不以府字借称。今世蕞尔小垒,区区一朝官承乏作守,吏民称为判府,彼固偃然居之不疑。风俗淳浇之异,一至于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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