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○毛诗谐声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王楙 书名:野客丛书

    《笔谈》云:古人谐声,有不可解者,如玖字、有字,多与李字协用;庆字、正字,多与章字平声用,恐别有理。仆谓古人谐声,似此甚多。如野字音多与羽字音协,家字音多与居字音协。如《诗》曰“吉日庚午,既差我马。兽之所同,鹿{鹿吴}々。”曰“鹤鸣于九皋,声闻于野。鱼潜于渊,或在于渚。”曰“鸿雁于飞,肃肃其羽。之子于征,劬劳于野。”曰“燕燕于飞,差池其羽。之子于归,远送于野。”是野字与羽字音协之例也。曰“山有扶苏,隰有荷华。不见子都,乃见狂且。”曰“祈父,子王之爪牙,胡转予于恤,靡所止居。”曰“昏姻之故,言就尔居。尔不我育,复我邦家。”是家字与居字音叶之例也。盖当时自有此音,且有字协李字者,不但《毛诗》为然,汉刻中如《吴仲山碑》亦然,庆字协章字,不胜其多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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