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凤凰弓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岳珂 书名:
桯史
郑华原(居中)在宥府,和子美(诜)知雄州,尝以事诣京师,召与语而悦之,遂荐于徽祖。敷奏明鬯,大契宸旨,进横阶一等,俾还任。诜因上制胜强远弓式,诏施行之。弓制实弩,极轻利,能破坚于三百步外,即边人所谓"凤凰弓"者。绍兴中,韩蕲王(世忠)因之稍加损益,而为之新名曰"克敌",亦诏起部通制,至今便焉。洪文敏《容斋三笔》谓祖熙宁神臂之规,实不然也。诜知兵,尝沮伐燕之议,以及于责;北事之作,未及用以死,盖两河名将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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