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 鹦鹉谕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岳珂 书名:桯史

    蜀士尚流品,不以势诎。乾道间,杨嗣清(甲)有声西州,清议推属。初试邑,有部使者,不欲名,颇以绣衣自骄,怒其不降意,诬劾以罪。赵卫公方为左史,闻之,不俟车,亟往白庙堂曰:"譬之人家,市猫于邻,卜日而致之,将以咋鼠也。鼠暴未及问,而首抉雕笼,以噬鹦鹉,其情可恕乎!"当国者问其繇,告以故,相与大笑,劾牍竟格不下。嗣清仕亦不显,有弟曰嗣勋(辅),位至从橐,其清名亦相伯仲云。至今蜀人谈谑,以排根善类者为猫噬鹦鹉,王中父尝为余道,而忘其所为邑之名。


如果你对桯史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桯史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