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 城狐社鼠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四笔
城狐不灌,社鼠不熏。谓其所栖穴者得所凭依,此古语也,故议论者率指人君左右近习为城狐社鼠。予读说苑所载孟尝君之客曰:“狐者人之所攻也,鼠者人之所熏也。臣未尝见稷狐见攻,社鼠见熏,何则?所托者然也。”稷狐之字,甚奇且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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