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五 黄庭换鹅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四笔

    李太白诗云:“山阴道士如相见,应写黄庭换白鹅。”盖用王逸少事也。前贤或议之曰:“逸少写道德经,道士举鹅群以赠之。”元非黄庭,以为太白之误。予谓太白眼高四海,冲口成章,必不规规然,旋检阅晋史,看逸少传,然后落笔,正使误以道德为黄庭,于理正自无害,议之过矣。东坡雪堂既毁,绍兴初,黄州一道士自捐钱粟再营建,士人何颉斯举作上梁文,其一联云:“前身化鹤,曾陪赤壁之游;故事换鹅,无复黄庭之字。”乃用太白诗为出处,可谓奇语。案张彦远法书要录,载褚遂良右军书目,正书有黄庭经云。注:六十行。与山阴道士真迹故在。又武平一徐氏法书记云:“武后曝太宗时法书六十余函,有黄庭。”又徐季海古迹记:“玄宗时,大王正书三卷,以黄庭为第一。”皆不云有道德经,则知乃晋传误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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