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 县尉为少仙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四笔
随笔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,正用此也。杜诗有野望因过常少仙一篇,所谓“落尽高天日,幽人未遣回”者,蜀士注曰:“少仙应是言县尉也。”县尉谓之少府,而梅福为尉,有神仙之称。少仙二字,尤为清雅,与今俗呼为仙尉不侔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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