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 由与犹同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四笔
新唐书藩镇传序云:“其人自视由羌狄然。”据字义,“由”当为“犹”,故吴缜作唐书音训有纠谬一篇,正指其失,彼元不深究孟子也。文惠公顷与予作唐书补过,尝驳其说。予作文每用之,辄为人所疑问,今为详载于此。如“以齐王,由反手也”,“由弓人而耻为弓”,“王由足用为善”,“是由恶醉而强酒”,“由己溺之,由己饥之”,“由射于百步之外”,“见且由不得亟”,其义皆然,盖由与犹通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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