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一 寺监主簿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四笔
自元丰官制行,九寺、五监各置主簿,专以掌钩考簿书为职,它不得预。绍圣初,韩粹彦为光禄主簿,自言今辄预寺事,非先帝意也,请如元丰诏书。从之。如玉牒修书,主簿不预,见于王定国旧录,予犹及见。绍兴中,太府寺公状文移,惟卿丞系衔,后来掌故之吏,昧于典章,遂一切与丞等。今百官庶府,背戾官制,非特此一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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